为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基本职责,胶州市总工会全面加强阵地建设、人员配备、多方联动、普法宣传等,扎实推进工会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日前,李女士到市总工会寻求法律援助,她说自己一直在青岛某发制品公司从事人事工作,后来合法生育一子。但休完产假后返回岗位工作,当天被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律师约谈,通知在她休产假期间,人事岗位已经招聘了其他人员。而且,该发制品公司仅为李女士提供两种选择方案,一是调岗至选品采购岗,需要跟踪产品的上下架及为产品书写文案;二是若李某不接受新岗位,公司会直接辞退李某。
针对该公司提供的两种方案,李女士表示,其实就是公司强制要求其到自己不擅长的领域,在其刚修完产假的状态下无法接受陌生岗位带来的压力,但自己不接受调岗公司就会直接辞退,李女士陷入困境。迫于无奈她到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产假工资及违法辞退赔偿金。申请仲裁后因自身法律知识欠缺,遂向工会寻求法律援助,请工会为其指派援助律师维护她的权益,市总工会了解情况后立即安排律师为其办理援助手续,帮助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服务指引
一、申请材料
职工申请法律援助服务,应当填写《青岛市工会法律援助服务申请受理审批表》《工会法律援助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劳模证书,工会主席、副主席批复文件复印件;经济困难证明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出具有困难的可以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的村(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残疾职工、“三期”女职工需提交有效证明材料;
3、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包括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等,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与所申请法律服务事项相关的证据目录、证据材料;
5、工会法律援助服务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基本流程
1、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2、工会法律援助窗口审核后办理。
三、受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四、办理地点
胶州市职工法律服务中心
胶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工会法律援助岗
五、咨询电话
87210231
来源:胶州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