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济南市城乡水务局官网发布《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修改草稿)》,并公开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7月6日至8月5日。经调查核实和专家论证,目前,全市泉水有1209处,名泉有950处,该修改草稿将泉水普查新增的305处名泉列入法规附件《济南市名泉名录》中。
《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是2005年制定、2017年修订的具有泉城特色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自公布实施以来,对我市名泉管理保护,维护完整的泉水生态系统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政府机构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条例》的实施范围和管理事项均发生了较大变化,特别是依据2020年泉水普查成果,名泉数量明显曾多,亟须对《条例》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对法规附件《济南市名泉名录》更新完善。本次意见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有管理部门名称需要进行调整和新增名泉信息需立法确认。
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城乡一体化泉水管理体制。将全市泉水保护工作纳入法规调整范围,并将市名泉保护工作主管部门修改为市城乡水务局。同时,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名称一并更正;将泉水普查新增名泉列入法规附件《济南市名泉名录》。2020年至2021年,济南市城乡水务局先后组织对原莱芜市、原济南市辖区范围内的泉水进行实地普查,通过对每处泉水核查、精确定位、考证整理泉水历史典故、调查泉水地质成因等,共普查到原莱芜市有223处泉水,按照名泉标准、经专家审定102处。原济南市辖区范围内泉水986处(含原有名泉645处),经专家审定新增名泉203处。至此,我市共新增名泉305处,济南全市名泉总数达950处,建议对《条例》附件《济南市名泉名录》进行修改更新;根据法规实施情况,进一步梳理理顺《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和《济南市名泉保护总体规划》,做到科学衔接。
市民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者电话方式提出意见,邮箱:jnscxswjzcfgc@jn.shandong.cn;电话:66602382、66602120。
(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