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胶州交警大队在胶州市兰州路与海尔大道路口酒驾查处点,查获“酒司机”一名,随后将其带至中队进一步调查。
7月1日21时15分许,在胶州市兰州路与海尔大道路口附近酒驾查处点,查获再次酒驾一起,驾驶人李某即将驶入检查路口时发现前方有交警查车,便将车辆停在路边弃车逃跑,被附近守候的民警控制,经检测李某的酒精含量为6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了,随后将李某带回中队做进一步调查。
经查,这已经不是李某第一次酒后驾驶,在2019年12月李某因酒后驾驶被交警查处,当晚是李某第二次饮酒后驾驶被交警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饮酒后驾车,因酒精的麻痹作用,行动笨拙,反应迟钝,注意力分散,易犯困、疲劳,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通讯员:李强、姜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