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居易酿造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食品与标签内容不符的清香米醋(酿造食醋)和料酒及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甜面酱案被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0.5万元。
(济章丘)市监〔2022〕31054号显示,1、当事人生产食品与标签内容不符的清香米醋(酿造食醋)且销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处罚如下: (1)、罚款贰万元整(2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捌拾捌元整(88元)。 2、当事人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甜面酱且销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处罚如下: (1)、罚款陆万伍仟元整(65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壹拾叁元整(13元)。 3、当事人生产食品与标签内容不符的料酒且销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处罚如下: (1)、罚款贰万元整(2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壹拾肆元肆角整(14.4元)。 综上,罚没款合计壹拾万零伍仟壹佰壹拾伍元肆角整(105115.4元)。 4、当事人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受到我局行政处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次日起停产停业两天。
济南居易酿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柏建熙,注册地址为济南市章丘区官庄街道办事处驻地(生产地:1.官庄街道办事处驻地2.官庄街道西八井村),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农产品的销售;蛋类、肉类的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