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教育现代化的济南品牌,满足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对优秀人才的迫切需求,2022年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拟引进优秀人才143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拟引进优秀人才143人(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2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2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1年7月2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中、高级岗位的人员,学位可不限(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相应学历要求的岗位。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符合上述政策的人员,在资格审查阶段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
(四)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2年7月2日为截止日期。
招聘岗位分为A、B、C、D四类,A类为教师初级岗位,B类为教师中级岗位、C类为教师高级岗位、D类为会计岗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7月2日9:00-7月4日12:00;
查询时间:7月2日14:00-7月4日17:00;
缴费时间:7月2日14:00-7月4日24: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济南市教育局网站(网址:jnedu.jinan.gov.cn)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引进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此次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引进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工作期间工作时间内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引进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A、D类岗位的人员,需缴纳笔试考务费;应聘B、C类岗位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笔试每人40元,面试每人70元。缴费成功的A、B、D类岗位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引进单位审核通过后,于2022年7月4日9:00-17:00,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引进单位邮箱(见附件1,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邮件以“姓名+报考岗位+身份证号”命名。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A类、D类岗位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B类岗位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应至少达到1:2,达不到1:2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C类岗位按实际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确定考试人选。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办法。A、D类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B类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形式,A、B、D类岗位均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C类岗位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所有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B、C类岗位面试
采取试讲的形式,试讲时间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B类岗位人员方可确定为进入笔试范围人选、C类岗位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拟于7月7日进行,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
(二)A、B、D类岗位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根据岗位不同分为教师和会计两大类,不指定教材。教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会计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拟于7月16日进行,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B类岗位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需另行缴纳笔试考务费)。
3.A、D类岗位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5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达不到1:5比例的岗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逾期未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弃权。
4.B类岗位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B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三)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资格复审和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A、D类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和B、C类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规定时间内,将复审材料原件的图片或PDF版发送至引进单位邮箱(见附件1)。相关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③《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养老保险材料;⑥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⑦防疫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由引进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引进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A、D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B、C类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A、D类岗位面试
A类岗位采取试讲的形式,试讲时间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D类岗位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答辩时间7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学校财务工作的处理能力。
面试时间:详见通知单,通知单领取及面试考务费缴纳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A、B、D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C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人员弃权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引进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引进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引进单位要严格审核应聘人员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引进优秀人才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因新冠肺炎疫情或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引进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并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0531-66608052
济南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