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胶州市九赵路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急需抢救,但一时筹集不到抢救费用,胶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及时帮助伤者申请到救助基金5万余元,伤者得到及时治疗。
2022年5月5日,宋某驾驶鲁B号小型轿车沿胶州市九赵路行驶至事故地点处,与贾某骑行的鲁U号二轮摩托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贾某被送往青岛市立医院接受治疗,经诊断需要立即进行手术抢救治疗,因伤者家庭本不富裕,无法支付巨额得医疗费用。
经了解情况后,大队积极与医院协调,开启绿色通道先行给予当事人进行治疗,并帮助伤者到救助基金服务站申请救助基金,经各项手续审核完毕后,为伤者垫付5万余元治疗费用,伤者得到了有效的救治。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上道路行驶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做好自身安全防护,佩戴好安全头盔,避免或减少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通讯员:李强、姜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