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历城区梅飞酒家涉嫌虚假宣传被罚10737.20元。
(济历城)市监消处罚〔2022〕1号显示,当事人于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2月25日期间以“大白鱼”“大鱼头”为原料制作菜品对外销售,在点菜单中载明的菜品名称为“太湖野生大白鱼”“千岛湖野生大鱼头”。经查明,当事人制作上述菜品所使用的原料“大白鱼”是从南京市江宁区福清水产冻品商行购进,产地为浙江省湖州市菱湖县吴兴乡方山村德清恒农水产品协会养殖基地,非野生,也未产自太湖;“大鱼头”是从历城区花汝来水产经营部购进,产地为千岛湖自然水域,并非野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6月17日予以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0737.20元。
资料显示,济南市历城区梅飞酒家成立于2009.02.25,地址位于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东首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