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市槐荫区一名即将退休的教师通过领导留言板反映所住小区房产证问题。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了调查处理,近日进行了回复。
留言板内容为:我是济南市槐荫区园丁小区北区的业主,是一名50多岁即将退休的教师。2003年购买入住本小区已经将近20年了,至今未给办理房产证。2002年槐荫区教育局筹建槐荫区园丁小区北区一、三、五、七四栋楼,按照一定规则将房屋购买名额分配到槐荫区各中小学,每个学校分到的名额很少,各学校也是按照一定程序在校内对老师进行排名,排名靠前的才有机会购买,承诺有房产证。这在20年前也是政府和主管部门对教育的重视,也是对优秀教师的一种激励。当年分到名额的大部分都是中老年教师,得知很激动,但是没想到当年的一种奖励变成了如今的一种痛苦。入住至今,房产证一直未给办理,因为业主都是教师,首先要顾虑自身的职业及影响,但正因为如此,合法权力被漠视。
针对此问题,领导留言板有了相关回复。
回复:
山东留言办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园丁小区房产证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由于时间久远,参与和了解情况的相关人员已退休或调离,加上期间相关房产政策的变化较大,致使目前对情况掌握不全面,进展较慢。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正积极与不动产管理等有关部门联系沟通,逐步推进此项工作。
下一步,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将加强与住户的交流沟通,6月底前和居民代表面谈,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向住户反馈工作进展情况,推动该问题尽早解决。
感谢您的留言,祝生活愉快!
回复时间:2022-06-18 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