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控工作,有效引导他们遵照相关《社区矫正法》要求,提高法律认知和遵规守法意识,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6月14日,北城司法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专题教育学习活动,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再教育,辖区内16名社区矫正对象全部按时参加了此次集中学习。
北城司法所所长赵鹏首先对近期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相关情况进行通报,重点强调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并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矫正机会,时刻紧绷心中之弦,不要触碰法律的“高压线”。
活动中,赵鹏所长就《社区矫正法》九章63条展开,向大家详细地解读了《社区矫正法》的立法宗旨、决定和接收、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和终止等相关法律规定,使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全面了解《社区矫正法》的新内容、新规定和新要求,自觉接受改造和教育。
此次专题学习,对还存有抵抗情绪社区矫正对象的人格重塑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不仅加深了矫正对象对该法律的认识和理解,也引导增强守法意识。
集中教育学习后,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加了创城公益劳动,在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下,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发扬不怕脏,不怕累的精神,认真打扫卫生、清理路边小广告,规范摆放车辆等。
下一步,北城司法所将立足辖区矫正工作实际,不断探索优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矫治质量,确保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以及不重新违法犯罪。
来源:菏泽市牡丹区北城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