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聘任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为全面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的通知》工作要求,日照市医疗保障局拟面向社会公开聘任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名额
社会监督员分为公开选聘和定向选聘两种方式,此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4名社会监督员。
二、聘任条件
(一)日照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社会公益,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
(三)关心、支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和政风行风建设,愿意义务参加医疗保障监督工作;
(四)具备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制度政策和业务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工作职责
(一)监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执行医保政策情况,向市医保局反映有关违反医保政策、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问题线索。
(二)对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社会监督。
(三)对医疗保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稽核检查、费用核查、协议管理等工作进行社会监督。
(四)协助宣传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广泛走访、听取、了解、收集并及时反馈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和监管的意见建议。
(五)承担市医保局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聘任程序
(一)申报。根据疫情防控形式,统一进行线上报名,不接受线下报名。请在市医疗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并据实填写《日照市医疗保障局社会监督员报名表》,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发送至rzybjgk@rz.shandong.cn,邮件标题注明“申请担任日照市医疗保障局社会监督员”字样,表格和相关材料提交pdf版本。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15日。
(二)审核公示。日照市医疗保障局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年龄、学历、履历等因素,确定拟入选名单,并通过门户网站及公众号进行公示。
(三)聘任。公示无异议后,经集体讨论决定后,由日照市医疗保障局颁发聘书,开展社会监督工作。
(四)联系人:陈旦旦 联系电话:7670725
五、其他
社会监督员聘期为两年,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性质为自愿性、无偿性,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可以续聘。聘任期满后不再续聘的,视为自动解聘。社会监督员提供欺诈骗保违规线索举报工作的,依据《日照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给与相应奖励金额。
附:日照市医疗保障局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日照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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