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我市组织召开全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专题培训会议,加快人员与技术协作联动,进一步筑牢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技术基础。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相永主持会议,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分管负责同志,各级专班工作人员,各区县、功能区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和全市从事经营性自建房一线排查的基层工作人员以及从事初判、复核评估和鉴定的技术人员、技术专家和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共5000余人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参加培训。
培训邀请了《山东省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指南(试行)》主要编写人员,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研究员嵇飙、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结构分院院长孙建东授课,围绕《山东省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指南(试行)》进行了重点讲解,对排查整治技术要点进行了分析,并对排查整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进行现场解答指导。


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要做到“六个必须”:
一是必须压实责任。要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压实房屋所有人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按照“县区主导,镇街主责,村居主办”的原则,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责任、执法责任和督促整改责任,全面扣紧责任链条。
二是必须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推进。要全力跟进整治工作,6月10日前,要摸清经营性自建房底数,建立底数台账、隐患台账和整治台账,6月25日前完成房屋鉴定,7月31日前完成集中整治,8月20日前完成巩固提升。
三是必须培训到位。要抓实相关人员知识更新和技能水平提升,所有参与人员要全面掌握专项整治的各项规定,所有一线排查人员和技术人员、技术专家、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必须熟练掌握《山东省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指南》和国家、省、市有关技术规定,坚决做到“不培训,不上岗”。
四是必须做到全覆盖。要严格遵循整治方案要求,严守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房屋、重点问题整治防线,确保不漏一区一街、一镇一村、一房一户,推进排查整治工作落细落实。
五是必须严格标准。所有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状况的初判,必须有符合省市文件要求并经过严格培训的技术人员参与,须与产权人、排查人员共同签字并对初判结果负责;所有复核评估必须按照省市规定,聘用符合要求并经过严格培训的技术专家或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参与并对结果负责;所有房屋鉴定、加固设计和施工必须采用具备技术指南所规定资质的机构负责,并对结果承担终身责任。
六是必须确保安全。对于存在危及公共安全风险的房屋以及鉴定为C级、D级的房屋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停业撤人,第一时间对问题隐患深入把脉分析,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