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夏季高考将于6月7日至10日举行,6月1日—6日每天9:00-20:00,6月7日—10日每天7:00—20:00考生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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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做好考试准备
(一)按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1日—6日每天9:00-20:00,6月7日—10日每天7:00—20:00。
(二)妥善做好赴考规划。请考生在考前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交通工具并规划行程路线,尽早出发。本次考试各考点将在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口进行“两次安检”,考生应自觉配合接受检查,留足入场健康检测、身份验证和安检时间,建议最少提前45分钟到达考点。
(三)确保带齐证件证明。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首场考试时须上交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考前48小时内(出结果时间在6月5日8:00后)和24小时内(出结果时间在6月6日8:00后)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如有变化,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四)备足备好考试用具。考生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类无线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书包、学习资料、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无关物品前往考点,如携带,请考生在封闭区外妥善放置。
二、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考生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务必于5月24日(考前14天)前返回高考报考地点并做好自我防护,以确保如期顺利参加考试。
(一)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请考生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健康山东服务号”、爱山东APP、支付宝“电子健康通行卡”等渠道申领),外省来鲁考生请在电子健康码界面填写“来鲁申报”。考前我院将统一进行网上核查,考生入场时无需向考点出示。
(二)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所有考生须在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上交考前48小时内(出结果时间在6月5日8:00后)和24小时内(出结果时间在6月6日8:00后)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方可参加考试。请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外地返回考生还须执行我省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
(三)按时开展个人健康监测。请考生于考前14天起,每天自行测量、记录体温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山东省2022年夏季高考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于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上交。
(四)尽量减少跨区域流动。考生考前14天尽量不要离开考试所在地。在外地的考生务必于5月24日前返回高考报考地点,主动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告旅居史,并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准备。
(五)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属于以下情形的,需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部门和医疗机构等专业评估,纳入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并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和健康监测措施,请相关考生考前主动联系高考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说明情况(联系方式见附件2):
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须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14天但不满28天者;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考前21天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参加考试者;其他尚处于居家健康监测期的一般接触者(与感染者活动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和封闭管理地区(包括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人员等。
(六)自觉接受体温测量。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如体温≥37.3℃将进行复测;如复测后仍≥37.3℃,须按照考点应急处置程序参加考试,请考生配合考点工作人员的安排。
(七)切实做好个人防护。考生抵达考点后直至离开考点(包括考试期间),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请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入场和离场,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以上疫情防控要求如有变化,我院将第一时间告知考生,请考生严格执行我省及属地最新防疫要求。
三、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一)遵守考试时间。根据夏季高考管理规定,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允许迟到考生进入考点。请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安排,提前到达考点,留足考点体温测量和入场检查时间。为确保安全,考生到达考点后不得在封闭区周围逗留、聚集,应尽快有序入场。
(二)诚信守纪考试。请考生不要携带手机等各类无线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书包、学习资料、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封闭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高考考场全覆盖、全时段监控并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三)违纪作弊严惩。高考作弊后果极其严重,《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考试作弊将导致本次考试所有科目的成绩无效,同时还将纳入公共信用失信信息范围,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组织作弊、拍照传播试题及答案等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民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威。高考有最严密的组织体系、监督体系,我院对一切违纪作弊行为“零容忍”,必将严肃查处、严厉打击一切破坏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请广大考生务必知敬畏、存戒惧,切勿以身试法、自毁前程,坚守住“诚信考试”底线,坚决抵制作弊行为,依规应考、诚信应考。
四、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对于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作弊团伙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散布提供“助考”、提前取得“试题”等虚假信息,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务必提高警惕,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更不要参与“助考”违法犯罪活动,避免上当受骗。考试期间,如发现涉考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我院举报(举报电话:0531-86162757,邮箱:jubao@sdzk.cn)。
(来源:山东教育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