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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告诫!端午期间市场价格行为须规范

2022-06-01 10:29:04 来源: 网易潍坊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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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端午”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

的提醒告诫函

全市各相关经营者:

“端午”节将至,为引导各相关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止发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现对全市各相关经营者提出如下价格提醒告诫:

一、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规范各类价格行为,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各相关经营者要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坚决杜绝恶意炒作、扰乱市场秩序等价格违法行为。从事防疫用品、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必需品的经营者不得囤货居奇、哄抬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价格过高过快上涨,必须保留进货价格票据,进销差价率(顺加)不得超过35%对外销售。

三、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严格遵守各项价格促销行为规范,不得以虚构原价、先提价后打折、不履行价格承诺、虚假降价、虚假折扣等价格欺诈行为进行促销,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计量单位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有附加条件和期限的必须显著标明,有馈赠物品的必须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等。

四、各相关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开展公平有序竞争,不得操纵市场价格、串通涨价、垄断市场价格。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五、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重点加强民生生活必需品、防疫用品和旅游、住宿餐饮、粮食、停车收费等重点领域的价格监管,严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各相关经营者应高度重视,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未改正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并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 “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1日

(来源:潍坊市场监管)

夏天 本文来源:网易潍坊 责任编辑:刘东_wf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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