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山东利仁医药有限公司因销售劣药北柴胡的行为被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946.25元。
鲁药监处罚[2022]AY03号显示,山东利仁医药有限公司因销售劣药北柴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九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5月17日予以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946.25元。
企查查显示,山东利仁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01.15,最新年报地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西路11667号前魏综合大楼二楼北区,法定代表人为韩兆东,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药品零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百货销售;医用口罩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零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