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区支行因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被处罚款1.85万元。
烟牟消行罚决字﹝2022﹞第0043号显示,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区支行首层与地下无防火分隔,地下设备间无防火分隔逾期未改,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予以处罚,烟台市牟平区消防救援大队在2022年5月10日予以处罚,罚款人民币1.85万元。
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区支行,成立于2013-01-21,负责人为姜杰,经营状态为开业,工商注册号为370600100004068,注册地址为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83号,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银行卡业务(借记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