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公布如下:
于永生同志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审计局。
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
履行市政府党组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
王宏伟同志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县域经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南四湖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政务公开、统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关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于永生同志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南四湖流域管理办公室。协助于永生同志分管市审计局。
协助于永生同志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联系市总工会、各民主党派、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史志、档案、国家统计局济宁调查队。
协助于永生同志履行市政府党组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
董冰同志负责教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济宁广播电视台、济宁孔子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市文联、市社科联、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曲阜师范大学、济宁医学院、济宁学院、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济宁市技师学院(济宁市高级技工学校)、孔子研究院、孟子研究院。
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
张胜明同志协助于永生同志负责助企攀登工作,与刘东波同志共同负责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市科协、市产业技术研究院。
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
李海洋同志负责公安、司法、仲裁、国家安全、退役军人、信访、军民关系等方面的工作,主持市公安局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退役军人局、市信访局、济宁仲裁办。
联系市国家安全局、济宁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济宁武警支队。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
白平和同志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水务、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体育、卫生健康、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医保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市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市疾控中心、山东公用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市红十字会、市气象局、市水文中心。
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
张东同志负责商务、开发区(经济园区)、市场监管、外事、投资促进、知识产权、海关、口岸、打私、烟草、成品油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外办、市投资促进局、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市侨联、市工商联、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市政府侨务办公室、济宁海关,中央驻济烟草、成品油销售企业。
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
宫晓芳同志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人防、住房公积金、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兼任市都市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分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人防办、市大数据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地震监测中心。
联系团市委、市妇联。
刘东波同志负责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金融保险、投融资管理、企业上市、应急管理、消防、能源、电力、邮政、通信等方面的工作,与王宏伟同志共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兼任市都市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书记。
分管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能源局、市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市民航事业发展中心、济宁银行、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济宁市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济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市科协、市残联、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监察执法三处、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监察执法四处、市邮政管理局、市邮政公司、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济宁银保监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产业技术研究院,驻济银行、保险、证券机构,中央驻济电力、通信企业。
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
马树华同志协助于永生同志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工作。
履行市政府机关党组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济宁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