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菏泽市监察委员会指定管辖,东明县监察委员会对菏泽华瑞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原会计荣光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荣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自己使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侵吞公款据为己有,涉嫌贪污犯罪。
荣光身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漠视国家法律,靠粮吃粮,监守自盗,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挪用公款犯罪、贪污犯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经菏泽华瑞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决定解除荣光劳动合同;由东明县监察委员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清风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