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城运控股交运集团胶州分公司崔春华同志被青岛市公安局授予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成绩突出个人”荣誉称号,这已是他连续10年获此殊荣。
崔春华,自1980年进入青岛城运控股交运集团胶州分公司(原青岛市公路客运公司胶州汽车五队)。入职以来,他工作勤勉、尽职尽责、忠于职守。自1998年担任公司保卫处处长至今,始终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安全政策法规,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
胶州汽车总站作为我市客流集散重地,安保工作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崔春华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培养高素质安保队伍,不断健全安保规章制度,连续24年奋战在安保工作一线。
多年来,崔春华在不断提升自身综合能力的同时,持续加强内部治安保卫组织建设,狠抓各项安保防范措施落实,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多次参与公安、消防及公司的应急处突、消防救援等各类演练。他所带领的保卫处曾多次抓获偷盗分子,震慑不法分子,并连续多年圆满完成客流高峰及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未发生任何治安问题及群体事件,为我市治安长期平稳有序做出了突出贡献。
“还有3个月我就要退休了。”回首多年来的从业经历,崔春华感慨说,荣誉的取得是上级部门对整个公司安保工作的认可,也是对我们今后继续提升工作水平的鞭策。自己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站好最后一班岗,为广大旅客的安全出行护航到底。
(通讯员: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