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经开区检察院与区林长办
建立协作配合机制
凝聚林业资源保护合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凝聚检察、林业及相关部门单位协同保护发展森林等生态资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美丽经开区建设,近日,日照经开区检察院与区林长办共同会签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围绕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强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配合,压实各级林长及相关部门单位依法管林治林责任,全面构建“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提升林业生态治理法治化水平,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
《意见》指出,双方要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生态资源领域突出问题,建立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动执法、工作会商、联络培训机制,开辟绿色通道,实现双方协作共赢,以推动刑事处罚、行政执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公益诉讼办理,建立健全完善“林长+检察长”长效协作配合机制。鼓励双方在实践基础上探索协作新模式,围绕森林等资源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丰富工作内涵,强化政策集成,着力构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顺畅衔接、高效发力的制度体系。
《意见》要求,双方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意识,充分认识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的重要性,明确相对固定人员,负责日常联络和事务工作。对于重要事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协调督办,落实工作部门和专人负责相关工作,为协作机制建立落实提供保障。要及时总结推广工作机制实践经验,充分运用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法治宣讲、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教育,推进工作机制走深走实、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