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高速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荣潍路坊子服务区提升改造项目(南、北共2座加油站)安全设施设计未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被处罚款35万元。
(鲁潍坊)应急罚〔2022〕19号显示,2022年2月21日,坊子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王新玉、丛炳智对山东高速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荣潍路坊子服务区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山东高速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荣潍路坊子服务区提升改造项目(南、北共2座加油站)安全设施设计未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采集的主要证据有潍坊市新(迁、扩)建加油站选址卫星定位备案表复印件2份、现场检查(勘验影像证据)3份、现场检查记录1份、询问笔录1份、工程预算文件及建设费用明细2份等证据共21页。你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和行政处罚听证申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潍坊市坊子区应急管理局在2022年3月11日予以处罚,罚款人民币35万元。
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荣潍路坊子服务区,负责人为李庆,注册地址为荣潍高速公路K307公里处,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服装服饰零售;日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润滑油销售;住房租赁;园艺产品种植;农业园艺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出版物零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