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福山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擅自拆除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万元。
烟福消行罚决字﹝2022﹞第0045号显示,烟台福山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擅自拆除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烟台市福山区消防救援大队于2022年4月6日予以处罚,罚款人民币1万元。
早在2021年6月17日,该公司曾因贷款“三查”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烟台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
资料显示,烟台福山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04.27,注册地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福海路133-216号,法定代表人为檀又俊。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来源:信用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