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扑火安全要素
1、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和儿童直接参与扑火。
2、扑火队员必须接受扑火安全培训。
3、遵守火场纪律,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严禁单独行动。
4、时刻保持畅通的通讯联系。
5、扑火人员需配备必要的装备,如头盔、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靴和扑火工具。
6、密切注意观察火场天气变化,尤其要注意午后扑救森林火灾伤亡事故高发生时段的天气情况。
7、密切注意观察火场可燃物种类及易燃程度,避免进入易燃区。
8、注意火场地形条件,扑火队员不可进入三面环山、鞍状山谷、狭窄草塘沟、窄谷、向阳山坡等地段直接扑打火头。
9、扑救林火时应事先选择好避火安全区和撤退路线,以防不测。
10、一旦陷入危险环境,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积极设法进行自救。
二、森林防火“十不准”
1、不准在山上烧黄蜂、烧山赶野兽。
2、不准在林区内丢烟头、火尾。
3、不准在山上烧灰积肥。
4、不准在山上烧木炭。
5、不准在山上烧香烛纸钱、放炮竹、放孔明灯。
6、不准在山边林内烧田坎、烧稻草、秸秆。
7、不准在山上玩火或烤火取暖。
8、不准使用火统枪械狩猎。
9、不准在林区烧烤食物。
来源:胶州政务网
10、不准在四级以上高火险天气进入林区内炼山。
来源:胶州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