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防止疫情输入,严把入口关,确保不发生规模性疫情反弹,保障广大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市外入莲返莲人员管理服务告知如下:
一、提前报备,安全入返。入莲返莲人员应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居、单位、酒店)报备,来莲当天主动报告乘坐交通工具和到达时间,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莲后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扫场所码。对重点地区入莲返莲人员严格进行“点对点”接返,途中做好防护,严格进行相应隔离、居家及自我健康监测。
二、非必要不返莲、返莲需监测。在上海市疫情未结束前,我县在上海市人员无特殊情况暂不入返莲,确需入返莲的,一律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社区、村居、所在单位(或业务联系单位、企业等)、住宿宾馆等要做好防控政策告知和沟通联系,提前3天报备,并详细说明入返方式、时间和目的地、是否为阳性感染人员等信息,申领山东健康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市外入莲返莲人员未进行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的抵莲7日内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出入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得参加各类会议培训活动,规范佩戴口罩,严格个人防护。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有关决定等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从快进行处罚,近期我县就有3人因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被处理处罚。
案例一:大货车司机赵某隐瞒行程,未主动报备,且公安机关向其核查时,不如实报告行程轨迹,于4月5日解除隔离后被五莲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二:外来人员张某某冒用他人身份申办健康码,未主动报备,且在公安机关向其核查时,拒不接听流调电话,刻意隐瞒行程,于4月17日解除隔离后被五莲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七日。
案例三:途径疫情区人员李某返莲后,隐瞒行程,致使8人被隔离,部分班级停课,解除管控措施后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莲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