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元首针织股份有限公司因违法造成火灾、致使火灾损失扩大被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3万元。
济阳消行罚决字〔2022〕第0041号显示,2022年3月16日21时59分,济阳区消防救援大队银河路救援站接到报警,位于山东济南济阳区济北开发区黄河大街21号的济南元首针织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受灾1户,过火面积约2平方米,火灾等级一般火灾,大致直接财产损失约为500元。济南元首针织股份有限公司违法造成火灾,涉嫌违反了《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济南市济阳区消防救援大队于2022年04月19日予以处罚,罚款人民币3万元。
资料显示,早在去年11月17日该公司还因行为1:公司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行为2:公司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漂染事业部定型机、染色机、亚漂机和配电室35kv配电站变压器事故油池)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被济南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4.5万元。
企查查显示,济南元首针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06.30,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济北开发区黄河大街21号,法定代表人为张吉洪。经营范围包括针织品制造、销售;机械加工;纺织品、汽车配件、五金的销售;批准范围的进出口业务;装饰装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服饰品的制造;针织品技术开发、服务。
(网易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