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发生工伤后,能得到什么工伤待遇?不幸工亡,近亲属能得到哪些补偿?依据《社会保险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发生的费用,一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到底哪些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哪些由用人单位承担?很多人并不是太清楚,也经常有人到现场咨询这些问题。
为方便市民了解相关知识,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依据现有法律政策规定,对相关问题进行梳理,准备了《东营市2022年度因工受伤工伤保险待遇明细表》和《东营市2022年度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明细表》,待遇项目、执行标准、计算方法、责任主体一目了然。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伤残等级为1—4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如果伤残等级5-6级,保留劳动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的由用人单位发给伤残津贴、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职工提出解除的,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伤残等级7—10级的,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的,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据介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计算。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市外就医配辅助器具的交通食宿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五级、六级除外)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解除劳动合同时我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合同时我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和停工留薪护理为用人单位支付部分。单位未参保的由单位全部支付。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分别按规定补足差额。另外,我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规定,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