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9 09:57:24 来源: 日照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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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在东港区纪委监委会议室,高高摞起的案卷旁,工作人员时而低头仔细查证,时而起身热烈讨论……这是日照市纪委监委开展案件质量集中评查活动中的一幕。

为深入开展“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近日,日照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了“案件质量集中评查活动”,从全市抽调10名审理业务骨干组成评查组,分四轮对各区县自办案件开展交叉评查,通过“点对点”审查,“面对面”评议,不断提升审理业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促进案件查办质量稳步提升。突出重点,才能有的放矢。根据日常案件审理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市纪委监委确定了被检察机关退回补充调查的、检察机关退回补充调查后未再移送的、司法机关增减事实或情节影响量刑以及司法机关认定数额变化较大的4类已办结案件作为评查重点。评查工作紧紧围绕审理工作24字方针,按照《山东省纪检监察系统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等相关规定,从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和处分执行等5个方面进行“全面体检”,并逐一进行打分,确保评查尺度统一、发现问题精准、评查程序严谨。 为提升评查效果,评查组采取立行立改和统一整改相结合的方式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对于可即时解决的问题,第一时间反馈,要求立行立改;对发现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认识问题,与案件承办部门“解剖麻雀”,“一对一”研究整改措施,“手把手”答疑解惑;对共性问题,通过编印模拟案卷、开展集中研讨、组织专题培训等形式,有针对性地指导整改。同时,及时开展评查“回头看”,跟踪督促问题整改落实,杜绝案件评查“一评了之”。“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是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切实做好案件评查结果运用,形成综合评查报告逐案向各区县反馈,并纳入被评查单位年度考核,以案件评查补短板、提质效、强能力,全面提升办案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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