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
山东省教育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规范引入第三方
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规范校内课后服务。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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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教体)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引入第三方机构和专业人员参与义务教育学校(含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义务教育段,下同)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质条件
1.机构资质。拟引入的第三方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具备进入义务教育学校提供课后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备。三年内未有过被移除某一区域进入学校课后服务资格名单经历。为非公益机构团体的,应具有两年(含)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培训经验。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符合学校根据课后服务的内容和质量等确定的其他条件。
2.人员资质。拟引入社会专业人员应具有进校组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具体资质条件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认定或考评。品行端正,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核查无相关违法记录。具备组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第三方机构进校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参照本条要求执行。
二、遴选引入
3.需求提出。每学期末,由学校提前征求学生及家长下一学期课后服务需求和意愿,结合学校自身实际,提出第三方服务需求内容、服务形式、服务时间等,上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直属学校纳入县级属地一并参照执行,下同)。坚持学生自愿参加原则,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选择第三方提供的入校服务。
4.机构遴选。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学校需求,在学期开学前,组织专家队伍,通过公开招标、公开遴选等方式确定或调整机构名单。各地可定期组织开展公开遴选,储备一批具备进校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名单。所有拟引入学校或纳入储备名单范围的第三方机构均应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5.专业人员遴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发布公告、接受学校推荐等渠道,采取集中或定期开展认定等方式,确定一批可进校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名单。所有拟引入学校或纳入储备名单范围的社会专业人员应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6.入校服务。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遴选审核符合要求的第三方机构或人员,由学校研究并征求家长代表意见后选用,与之签订服务协议并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期开学后入校开展服务。鼓励各学校根据第三方储备情况提前征集家长代表意见,将校外引入课程纳入课后服务“课程超市”,利用信息化手段统计学生需求、组织接受报名。
三、服务监管
7.监管机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制定第三方入校服务评价细则,对服务资质、服务过程、服务质量、学生满意度、家长满意度、学校满意度等进行评价。学校根据日常监管、学生和家长评价情况提出评价意见,作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入校第三方服务评价的主要依据。
8.内容监管。第三方进校服务以课程形式呈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遴选前要把好教材、课程“入口关”,并与学校共同做好日常监管,确保教材、课程内容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科类培训课程不得进入学校。
9.质量监管。课程质量应达到服务协议承诺要求,学生和家长满意度在80%以上并订入服务协议。学校每学期组织参与学生和家长对第三方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满意率低于80%的,终止第三方机构进入该学校该课程项目的合作;非统一测评期间,30%以上学生和家长提出不满意的,学校书面责令第三方服务方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可终止服务协议。
10.安全监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第三方机构和学校共同负责,做好在校园内开展课后服务的课程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卫生防疫安全等工作。入校服务第三方人员,应由所属第三方机构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11.行为监管。学校负责对第三方日常服务行为进行监管。第三方应与学校充分沟通服务细节,学校应充分告知第三方机构及进校服务人员学校办学理念、管理制度和活动(课程)开设要求。进校服务人员服从学校各项管理制度要求,在校内应严格参照师德师范进行自律。严禁入校商业夹带和商业宣传,第三方机构及人员不得借机搞培训、招生宣传,不得诱导学生参与校外培训辅导、购买相关仪器器材或课程服务产品。
12.经费监管。第三方机构参与服务经费保障和使用管理按照《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鲁教财字〔2021〕15号)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专业人员入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可按照约定标准,由学校予以代收费,相关要求参照第三方机构引入办法执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加强收费监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予以财政支持。
四、管理退出
13.凡入校服务第三方出现以下情况,学校可提出更换服务人员直至终止合作:
(1)服务人员提供虚假学历证明或职业(专业)能力证明的;
(2)出现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等不良行为的;
(3)不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条件的;
(4)考核未达到要求或综合满意度低于80%的;
(5)其他影响入校服务的情形。
14.凡入校服务第三方出现以下情况,可直接终止合作,并移除本区域进入学校课后服务资格名单:
(1)机构提供虚假资质或入校服务人员有违法违纪记录的;
(2)因服务不当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
(3)擅自变动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的;
(4)开展商业推广性质活动的;
(5)把服务分包转包给其他机构或个人的;
(6)派出人员累计3人次被同一所学校提出更换的;
(7)机构服务期间年检未通过或被主管部门处以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8)机构因自身经营原因,人员、专业技术或服务设施已不能满足服务要求的;
(9)其他严重影响入校服务情形的。
被终止合作的第三方机构或社会专业人员,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官方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协调有关部门纳入失信名单。
五、其他
15.坚持市域统筹、以县为主,制定本区域引入第三方进入校园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资质要求、引入程序、监管细则,积极规范、有序做好第三方引入工作。
16.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自身资源免费向学校、学生提供服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服务内容、质量和安全监管,可按照鲁教财字〔2021〕15号等有关规定对进校服务人员予以一定劳务补助。
17.假期期间引入第三方到校开展托管服务参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实施。
18.普通高中引入非学科类特色课程的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19.本通知解释权归山东省教育厅所有。
山东省教育厅
2022年4月8日
更多《通知》有关政策
详细解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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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昨日发布
《山东省2022年夏季普通高中
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报名公告》
(以下简称《公告》)。

山东省2022年夏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将于2022年6月26日-7月2日进行,考生须于5月6日-13日每天9:00-17: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信息核对,核对无误后直接进行网上报名缴费。
《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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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2018级及以前和2019-2020级考生可报考11个科目,2021级考生仅可报考地理、历史、化学、生物4个科目。已合格科目无需报考。
二、报考资格
(一)普通高中学生。尚有未合格科目的2017级、2018级、2019级、2020级普通高中学生和2021级普通高中学生具有报考资格。
(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必须先取得考籍才具有报考资格,考籍有效期5年。之前已经取得考籍的,无需再次申请。没有考籍的,须在4月21日-28日完成考籍申请,申请程序为:登录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本人须于工作日持户口本、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籍地或居住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考籍管理机构进行现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的,不能取得考籍,不能报考本次考试。
三、报名和缴费
(一)报名方式。考生须于5月6日-13日每天9:00-17: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信息核对,核对无误后直接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只有缴费成功后才视为报名成功。未成功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二)注意事项。首次登录系统须注册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按系统要求设置登录密码;考生应妥善保存本人的短信验证码和登录密码,每次登录报名系统时均须使用;因考生个人泄露信息或由他人代报名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须对考籍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照片等信息逐一进行认真核对。如果在注册手机号码时,输入考籍号和身份证号后提示信息有误,或者在核对基本信息时,发现考籍信息中存在错误,需考生联系所在学校,由学籍管理员登录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进行核查或修改。未核对、修改致使照片、身份证号等考籍信息不全或不正确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收费标准。按照相关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次16元。
四、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
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含听力免试),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等有关文件执行。考生个人须于5月13日前向学校(社会考生向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等,同时提供残疾人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便有关单位进行审核。
之前考试已经申请过合理便利或外语听力免试的考生,在考籍有效期内无需再次申请,但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社会考生向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报备。
五、准考证打印
6月19日-24日每天9:00-17:00,6月25日-7月2日每天7:00-20:00,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六、成绩公布与复核
(一)公布时间。2022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公布方式。1.短信推送:以短信方式推送成绩信息至考生注册的手机号码。2.网站查询:考生在成绩发布时间内登录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本次考试成绩信息。
(三)成绩复核。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参加考试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七、其他事项
请考生务必于考前关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登录查阅《致山东省2022年夏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考生的一封信》等信息,了解考试和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做好防疫检测和考前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