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
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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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入鄄返鄄人员落实
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各镇街、各部门,广大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非必要不来鄄”防疫要求,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切实巩固当前来之不易的防控形势,现将入鄄返鄄人员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提前报备
所有自市外入鄄返鄄人员必须提前3天向所属镇街报备,并详细说明来鄄方式、时间和目的地(具体到户、单位企业等、住宿宾馆)、联系方式等信息,申领山东电子健康码。各镇街负责研判具体防控管理措施,并提前告知报备人员。
上述人员抵鄄时,必须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鄄后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码,自觉配合落实管控措施。
二、“点对点”接返
1、对自境外及疫情高风险区域(上海市、吉林省等)抵鄄的所有人员,由目的地或居住地镇街负责“点对点”接回,一律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期间的前5天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第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办好管控交接手续。各镇街负责安排人员车辆,卫生院负责对人员、车辆消毒及疫情防控措施进行业务指导。
2、对市外其他区域抵鄄人员,抵鄄当天主动报告乘坐交通工具和到达时间,并立即进行核酸检测,抵鄄后第3天、第7天再各做一次核酸检测,并向所属镇街报备。
3、对市外驾车抵鄄人员(司乘人员),严格按规定实行闭环管理,由目的地或居住地所属镇街按照上述相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4、对市外骑车、步行等抵鄄人员,各疫情防控检测点及途经相关村居(社区)要及时对接目的地,建立闭环管理机制,防止漏管失控。同时严查“黑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严防外来人员私自搭乘进入我县。
5、入鄄返鄄人员抵鄄7日内,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出入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得参加各类会议培训活动,规范佩戴口罩,严格个人防护。
三、过境车辆管理
所有鄄城过境车辆(除高速过境外),须在入鄄疫情防控检测点如实登记,并由工作人员发放《过境凭证》(含入鄄时间、车牌号码、人员数量等),及时就近通过鄄城境界,并出示《过境凭证》,积极配合出境检测点的检查。
凡需集中隔离的来鄄人员,隔离费用自理。各镇街、村居(社区)要加大对疫情防控的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好相关措施。对不履行责任义务、谎报瞒报行程信息以及其他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等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鄄城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
来源:鄄城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