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快速电梯有限公司因未按要求进行电梯维保被罚1万元并被没收违法所得105元。
济高市监处罚字〔2022〕032号显示,济南高新区雍景豪庭小区17号楼4单元电梯上次维保时间是2021年12月31日,当事人未于15日内对该电梯实施维保,且该电梯1月14日维保记录为物业人员代为填写并签字。根据当事人与小区物业签署的维保合同,17号楼4单元电梯每次维保费用为105元,故当事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所得为105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之规定,高新区市场监管部于2022年4月6日予以处罚,罚款人民币1万元并被没收违法所得105元。
资料显示,济南快速电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02.13,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666号齐盛广场1号楼2006室,法定代表人为王立平。经营范围包括电梯的安装、维修、保养;电梯及配件的批发、零售及相关技术咨询。
(网易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