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3月31日讯 疫情期间,部分市民习惯在车内存放部分财物或现金,殊不知这给盗窃分子提供了便利。淄博高新区公安分局科技园派出所提醒广大车友, 汽车不是 “保险柜”,请勿将手机、钱包、现金、高档烟酒、名贵首饰等放于车内,以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近日,家住淄博高新区的王先生将车辆停放在路口,外出办事回来后发现车内物品被盗,损失10万元左右。无独有偶,淄博高新区房先生将自家车停放在小区地下车库内,但车上存放了1万元现金,等第二日开车时发现现金已被盗。
民警提醒,不要将车停靠在无监控、无人看管的偏僻路段。不要将现金及贵重物品留置于车内。离开车辆时要检查门窗是否锁好,避免不法分子 “捡漏”实施盗窃。一旦发生盗窃车内财物案件,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岳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