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 报
各乡镇(街区)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
为严格落实“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重点查处执法监管服务不正之风,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违规接受宴请问题通报如下:
2022年3月16日晚,县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肖磊组织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主任李刚等多名执法人员聚餐饮酒,并安排管理服务对象许某提供烟酒、支付餐费,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
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县交通运输局党组通报批评,并责令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对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郭磊约谈;给予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仝西彪诫勉;给予县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肖磊政务记过处分,免去其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并调离执法队伍;给予县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主任李刚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违章处理室主任职务。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年”活动有关要求,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守牢廉洁自律底线。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以案施教、以案示警、以案肃纪,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行为自觉和规矩意识。
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
3月24日,郓城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通报,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通报
为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的创业动力,着力解决谋划工作不实、推进工作不力、为民服务不牢、发展环境不优、正风肃纪不严等方面的问题,今年以来,县委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打破制约郓城发展的顽瘴痼疾,补齐影响郓城发展的作风短板,以扎扎实实的成效取信于民。
活动开展以来,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查处工作日中午违规饮酒8人,违反会议纪律8人、工作纪律69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5人,政务记过处分3人,诫勉6人,全县通报批评16人,责令相关单位通报批评66人,“四实四敢”务实创新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作风关乎人心向背,关乎事业成败。我们将绷紧纪律之弦,坚持“六严禁、六必须、六严查”,还将专项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执法监管服务不正之风和“新衙门作风”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真正把活动的成效体现在攻坚克难、惠及民生、优化环境、正风肃纪上,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希望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守规矩、存戒惧,转作风、抓落实、求突破,以实际行动践行“严真细实快”和“四实四敢”工作作风,为建设富裕、红色、信义、幸福、美丽“五个郓城”,早日跨入全国县域经济百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监督。
监督电话:6523219
郓城县“作风建设年”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来源:郓城之声、郓城县人民医院纪检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