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加强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防止出现脱管和漏管现象,3月24日下午,菏泽市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高利军等一行四人到丹阳司法所督导检查社区矫正工作,丹阳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贾文豪, 办事处应急办副主任兼司法所所长牟进宝等参加。
检查组一行首先听取了牟进宝关于丹阳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交流,详细了解司法所人员配置、社区矫正对象人数、犯罪类型、日常管理措施等情况,对丹阳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在检查的过程中,高利军一行采取听、查、看、座谈等形式进行检查,认真核对丹阳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具体情况,查看社区矫正工作台账,其中对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情况、日常教育、公益劳动、外出请假、衔接、监管和档案管理、日常考评等环节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均建立了一人一档,各种法律文书、谈话记录、人员监管、外出有报告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和讨论,对司法所今后更好的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指导和帮助,同时提出了整改性意见。日后工作中,丹阳司法所将积极落实检查机关要求,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这次检查执法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丹阳司法所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预防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重新犯罪,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下一步丹阳司法所继续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矫正质量,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扎实开展。(李中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