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8日16:40,郓城县疾控中心接上级疾控部门转来协查函,函中提及辽宁省丹东市一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吴某曾在我县活动。吴某已完成3剂次新冠疫苗接种,身体状况目前无异常,已在辽宁鞍山集中隔离观察,3月17日核酸检测阴性。现将其在郓城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2022年3月15日,13:00左右吴某与徐某、凌某3人自驾车前往郓城,于17:00到达郓城喆啡酒店(政务中心店)入住501房间;18:30前往新水浒故里(帝景湾西侧)就餐;21:30,同餐1人将吴某3人送回喆啡酒店,再无外出。
3月16日至上午10:30,吴某在酒店无外出;10:40左右,吴某3人到酒店附近饺子馆就餐(名字不详),而后返回酒店;11:30,吴某3人前往宴宾楼就餐;13时30分,同餐1人赵某到郓城县医院进行核酸采集,期间陪同人员吴某到郓城县医院门诊一楼卫生间;而后前往医院对面一超市(名字不详)购物,后返回车上;14:30,吴某、徐某、赵某3人自驾离开郓城,返回辽宁鞍山。吴某自述在郓外出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如在上述时间、上述地点可能与密切接触者吴某有过近距离接触者,请立即联系当地村/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请广大居民相互转告,如有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时刻强化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居民要及时到附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
县疫情防控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0-6523469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电话:0530-6510602
郓城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来源:郓城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