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网站公布了人民银行莱芜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莱银罚字〔2022〕第1号、2号)。据表显示,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多宗违法被行政处罚56万元,其中违法行为包括:
1.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未经人民银行核准;
2.未按规定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
3.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识别代理人身份;
4.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
李玲时任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集中处理中心主任,对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并罚款1万元: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识别代理人身份;
2.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
(网易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