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巨野县万丰镇徐庄村一体化卫生室等医疗机构停业整顿的通报
当前,全国多地相继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病例传播,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2022年3月13日、3月14日,县卫健局抽调执法人员对全县卫生室、诊所、社区服务站等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大部分医疗机构能够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但仍有个别医疗机构重视不足,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风险隐患。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1、巨野县万丰镇徐庄村一体化卫生室:医生及就诊患者未佩戴口罩,未对患者及陪人进行预检分诊登记,门诊日志核查不到患者就诊记录;未对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患者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和流行病学史询问,没有严格执行闭环管理。
2、巨野县万丰镇毛胡同村一体化卫生室:医生及就诊患者未佩戴口罩;未对患者及陪人进行预检分诊登记,预检分诊登记只记录到2022年03月12日,门诊日志核查不到患者就诊记录;卫生室环境脏、乱、差;未对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患者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和流行病学史询问,没有严格执行闭环管理。
3、巨野县万丰镇苏集村卫生室:医生未佩戴口罩,未对进入诊疗场所人员进行预检分诊;对肌肉注射或输液患者未书写门诊处方;正在使用的消毒剂已超出有效使用期限。
4、巨野县大谢集镇东马桥村一体化卫生室:预检分诊登记只有2022年03月14日一天的登记,不能提供2022年度开具的患者处方;该一体化卫生室诊疗室现场5名就诊人员均未佩戴口罩;未对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患者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和流行病学史询问,没有严格执行闭环管理。
以上4家医疗机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医疗发[2021]46号)的相关规定,经县卫生健康局研究,现责令巨野县万丰镇徐庄村一体化卫生室、巨野县万丰镇毛胡同村一体化卫生室、巨野县万丰镇苏集村卫生室、巨野县大谢集镇东马桥村一体化卫生室停业整顿,停业期间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巨野县万丰镇卫生院和巨野县大谢集镇中心卫生院给予通报批评。
希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引以为戒,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下一步,县卫健局将继续加强对全县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护我县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和身体健康。
巨野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3月14日
巨野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药店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药店疫情防控,切实发挥好药店“哨点”作用,守住守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县市场监管局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对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人员采取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辖区药店,指导、督促药店持续做好“四类药品”销售登记上报,严格执行戴口罩、测体温、查看健康码、行程码等基本防控措施和“早报告”制度,全面落实工作人员“应检尽检”义务,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疫情防控不力的药店一律停业整顿。
活动开展以来,共检查药店170家次,责令停业整顿8家。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检查力度,坚决守牢疫情防控底线。
来源:巨野卫生健康、巨野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