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4 16:02:15 来源: 日照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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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违轻微不罚 护了路暖了心 日照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转变理念提效能
“通过这个事,我知道到了要保护公路,但是真没想到不罚我的钱!”这是涛雒镇焦某某面对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做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后的感慨。
2月18日,执法支队接到东港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移交案件,在省道S314线涛雒段有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现场勘查发现,省道S314线涛雒段南侧堆积了长4米、宽4米、厚度0.5米的建筑垃圾,堵塞了公路排水沟,危及公路设施安全。经调查取证,该路段旁边的土地被焦某某承包,建筑垃圾也是焦某某倾倒的。经过询问调查等法定程序后,在执法人员面对面普法宣传下,焦某某认识到了错误,承认违法事实,并签订了《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于2月24日清理了建筑垃圾,恢复了原状。执法支队国省道路政东港执法大队负责人仲诚介绍,焦某某属于首次违法,情节轻微且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根据《行政处罚法》有关“首违轻微不罚”的规定,给予焦某某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这一做法,不仅增强了焦某某爱路护路意识,而且让焦某某心服口服,提高了交通执法效能。
日照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坚持执法为民的思想,转变执法理念,积极实施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认真落实“首违轻微不罚”有关规定,有效化解了执法矛盾,真正体现了交通执法的力度和柔性执法的温度。

本文来源:日照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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