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在日照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日照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王小玉作《日照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十八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履职尽责,各项检察工作砥砺向前、跨步发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稳居全省检察系统前两位,涌现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平安中国建设先进个人”“全国检察机关个人一等功”等一批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
过去五年,全市检察机关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旗帜鲜明从政治上、全局上看检察、干检察。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思想淬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头等大事,建立党组领学、支部研学、小组互学、干警自学“四学”机制,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先后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34次。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深化“巩盛昌案”以案促改,肃清流毒影响;依托新媒体发布信息2.4万条,阅读量1855万次,守好网络主阵地。
主动融入市委重大战略部署。紧扣“六稳”“六保”、“9+3”改革攻坚行动等重大部署,两级院出台服务意见42份,深入联系重大项目,为企业解绊、促放手发展。突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起诉扰乱市场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93人,办理了全省首起最高检知识产权领域指导性案例。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组织开展“三打”“三治”“三清”、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清理等专项监督活动,严惩侵害企业犯罪案件85件,依法宽缓处理涉企人员400余人,清理涉企“挂案”72件。办理的某商贸公司民事执行监督案,为企业追回执行款209万元,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助力决战决胜“三大攻坚战”。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参与打击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起诉贷款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犯罪388人,通过办案追诉漏犯16人,同步做好追赃挽损。围绕脱贫攻坚,向395名因案致贫、返贫的案件当事人及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400余万元。围绕污染防治,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443人;建立“河长(湖长、林长、湾长)+检察长”合作机制,办理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231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湿地、林地200余亩,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4400余吨,回填土壤4700余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300余万元,助力擦亮“生态日照”绿色名片。
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2017年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82人,依法查办日照港集团原董事长杜传志案等一系列典型案件,大要案比例位居全省前列。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后,加强与纪委监委衔接配合,全面履行提前介入、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职责,受理移送职务犯罪132人,提起公诉128人,审查起诉了省政协原常委马啸,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振学,潍坊市政府原副市长邢培彬等一批厅级干部职务犯罪。依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市检察院立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3人。
过去五年,全市检察机关用心用情为人民司法,努力提高群众检察获得感。
着力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共批准逮捕3732人、提起公诉15466人,其中起诉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五连降”,2021年起诉人数较2017年降低46.7%,全市治安形势持续优化。深化“简案快办”模式,对3674件轻微刑事案件快办、快结,减轻当事人诉累。依法投身战疫抗疫,妥善办理妨害疫情防控案件15件,经开区院从快起诉假冒“三奇”口罩注册商标案42人,涉案金额逾亿元。让每一份检察建议成为一剂社会治理良方,共制发综治类检察建议176份。针对“三无”船舶海上安全管控问题,岚山区院精准发出6份检察建议,督促拆除、收缴“僵尸船”“流浪船”416艘,用法治之力护航海上安全生产。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专项斗争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72件150人、起诉50件339人;成功办理张守玉、韩邦峰、刘志伟等涉黑涉恶重点案件。严把案件质量,共监督立案10人,追捕追诉漏犯19人,改变案件定性24件,做到不枉不纵不凑数。打准“黑七寸”,深挖“恶树根”,移送“保护伞”线索15件,建议追缴涉案财产7.9亿元,制发源头治理检察建议55件。坚持“收官”不收兵,2021年起诉4起涉黑恶犯罪,同时对专项斗争以来办理的所有涉黑恶案件、重点线索逐一倒查,做到不漏一案一罪一人。1名干警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11个集体、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用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推开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48人,办理的王某某猥亵儿童案,在嫌疑人拒不认罪情况下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补强证据等方式,以“零口供”提起公诉,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情节轻微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捕不诉140人,附条件不起诉93人,开展观护帮教、心理疏导345次,帮助驱散成长路上的阴霾。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开展“法治进校园”114场,五莲县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被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联合教育、公安、妇联、团市委等部门落实入职查询、从业禁止、强制报告等制度,协同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真情实举回应群众诉求。坚持民有所呼、检有所应,回应老百姓对“头顶”“脚下”“舌尖”的安全诉求,办理高空抛物、窨井伤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犯罪347人。办理的张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有力保障群众桶装饮用水安全,入选最高检、最高法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回应农民工“讨薪”诉求,起诉恶意欠薪、非法克扣等犯罪10人,通过支持起诉,为440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489.9万元,保障劳有所得、干有所值。回应群众信访诉求,受理来信来访6465件,全部按时办理;对受理的复杂案、疑难案,组织公开听证45场次,妥善化解陈年访、重复访26件。
过去五年,全市检察机关深耕法律监督主业,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持续优化。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依法不捕894人、不诉2242人,释放最大司法善意;坚持客观公正立场,监督立案180件、撤案174件,追捕、追诉漏犯816人,提出刑事抗诉122件。保障“高墙内的公平正义”,完善“派驻+巡回”检察监督机制,开展巡回检察15次,共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5470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97件。教育整顿期间,又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共同排查1990年以来全市“减、假、暂”案件31419件,监督纠正违规违法案件44件。莒县院办理的张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在得知犯罪嫌疑人家属急需其骨髓移植挽救生命后,当日立案审查,以最快速度、尽最大努力为犯罪嫌疑人变更为取保候审,最后生命得以延续、罪犯诚心改造,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件。
民事检察精准有力。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859件,依法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10件。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加大对民事审判和执行程序的监督力度,提出纠正意见、检察建议517件。从严惩治虚假诉讼,监督纠正114件,较前五年上升104%。通过深挖彻查,依法监督某房产公司虚假诉讼窝案,涉及虚假房产交易27宗、金额1000余万元,法院全部予以改判,决不让不法者利用“假官司”“假调解”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蒙混过关。
行政检察务实稳进。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66件,发出检察建议247件,采纳率100%,办案规模连年上升。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对诉讼程序终结但实质诉求仍未解决的案件,向前一步主动履职,成功化解77件,有效推进诉源治理。东港区院综合采取释法说理、救助帮扶等措施,促使烈士亲属解开六年心结、主动息诉罢访,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持续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围绕生态环境、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办理案件94件,组织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专项活动,为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贡献力量。
公益诉讼提质增效。认真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传统领域,立案266件,提起公益诉讼37件,97.8%的案件通过诉前程序得以解决。针对松虎湾海域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岚山区院督促完成退渔还海477亩,拆除违章建筑192处,修复海岸线2.42公里,重塑海浪拍岸美丽风景线。不断拓展公益诉讼“保护圈”,办理安全生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新领域案件60件;组织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行动,推动“一树一策”个性化管理,为“活文物”撑起“司法保护伞”。积极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检察主办、行政协作、社会支持的工作格局,主动融入胶东五市、潍河流域、鲁苏边界等跨区域联盟,汇聚形成公益保护最大合力。
过去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正人先正己,着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突出加强党建引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全员政治轮训237场,举办“五四青年说”“我来讲党史”等特色活动80余次。建成用好“一线四点”党建文化阵地,探索“5+N”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守望正义·忠诚为民”被评为“日照市机关党建名牌”。创新“1234”管理模式,把业务工作融入“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党建活动之中,推动党建与业务双轮驱动、深度融合,市检察院被表彰为“市直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聚力夯实基层基础。通过检察官教检察官、专题实训、案例教学等方式,分层分类开展专业培训163场次,28篇文章在省级以上年会、征文中获奖。选派业务骨干深度参与重要案件办理、重大课题研究,在实战中经受考验、磨练本领,93个集体、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45个案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指导性案例或典型案例。突出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构建“市县一体化”共建格局,聚焦人、财、案三个关键进行“点穴式”提升、“一揽子”帮扶,尽最大努力帮助基层解难题、开新局。
持续深化改革成果。坚决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两级院反贪、反渎、预防职能、机构及62名检察干警全部按时转隶。牢牢牵住司法责任制改革“牛鼻子”,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70%以上人员集中到业务一线,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9959件。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从52.4%跃升至90%左右,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采纳率全省排名靠前,有效节约诉讼资源。以“求极致”精神在办案程序上“挤水分”,“案-件比”从1.907下降至1.085,2021年减少不必要办案环节2833个。
全面推进从严治检。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引导干警主动说明问题80人次,处理、纠正“六大顽瘴痼疾”问题389个,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完善规章制度95项,其中2项入选全省优秀制度成果。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全面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主动记录重大事项516件。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打好纠治“四风”持久战,会议、简报、文件数量持续压减,工作执行力度和落实效果有力提升。
今年是日照精彩蝶变的关键时期,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的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以求极致精神依法能动履职,以自我革命精神强化队伍建设,奋力谱写新时代日照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加快实现现代化海滨城市精彩蝶变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
一是更加坚定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效,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真正把党的绝对领导体现为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坚持一切工作“从政治上看”,杜绝机械司法,综合考虑法理情,用心办好每一个具体案件,以检察履职捍卫“两个确立”,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二是更加扎实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稳”字当头,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大、省运会等重大节点安保维稳工作,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切实筑牢疫情防控、金融风险防范法治防线。树牢“项目为王”理念,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最大限度激发创新活力,更好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稳中求进。
三是更加有力地维护司法公正。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进一步密切与执法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以更大格局凝聚制度合力,推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水平。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持续推进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以“我管”促“都管”,以追责问责倒逼司法责任制落实,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
四是更加用心地践行司法为民。深化落实司法救助、信访件件有回复、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探索常态化开展简易公开听证,让公平正义更快看得见、听得懂、感受得到。持续推进检察为民办实事,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军人军属等群体合法权益,努力用检察温度让老百姓感受到“生活在日照就是幸福”。
五是更加严格地推进管党治检。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以马不离鞍的定力推进正风肃纪。深入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深度用好大数据,统筹抓实科学管理,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动履职能力水平整体跃升。
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抬高标杆、苦干实干,不断把新时代日照检察工作推向纵深,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海滨城市作出检察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