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上午10时许,聊城高速交警莘县大队巡逻民警巡逻至德上高速德州方向184公里处时,发现一辆褐色小轿车停在应急车道内,开着危险报警闪光灯,未摆放警示标志,驾驶员在车旁徘徊,而车辆疾驶而过,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经询问,该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察觉车辆左前轮异响,便停靠在应急车道内,检查发现车爆胎了。自己毫无经验,无从下手。
巡逻民警立即在车辆后方150米处摆放好三角警示牌,做好安全警戒后,找出修车工具,挽起袖子,撑起千斤顶,经过10多分钟的努力,帮助该驾驶员更换好轮胎。该车驾驶员握着执勤交警的手连声表示感谢。临行前,民警提醒其开车上高速前一定要检查好轮胎状况,避免因车辆爆胎引发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