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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人寿山东分公司被罚 涉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等

2022-02-18 11:02:50 来源: 网易济南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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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被山东银保监局罚款3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鲁银保监罚决字〔2022〕9号)显示,经查,太平洋人寿山东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

(一)使用个人意外险产品承保团体意外险。经查实,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太平洋人寿山东分公司使用某意外伤害险产品承保团体保险243笔,涉及保费总计2138.34万元。但按照产品条款规定,该意外伤害险产品的承保方式为个人,公司在实际销售中使用该产品承保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二)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建工险业务以折扣费率承保或通过特别约定变更保险责任。经查实,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太平洋人寿山东分公司未履行审批或备案程序,以折扣费率承保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建工险或通过特别约定变更保险责任,涉及保单10笔,保费总计52.27万元。

二、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

经查实,2020年6月24日,太平洋人寿山东分公司跨省承保团意险保单3笔,涉及保费总计4.52万元,但3家投保单位注册地、主要营业场所、保费缴纳来源均为江苏省南京市,被保险人均为投保单位员工,且承保时居住地均在江苏省南京市。

上述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山东银保监局决定对太平洋人寿山东分公司罚款27万元;上述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太平洋人寿山东分公司警告并罚款3万元。综上,山东银保监局决定对太平洋人寿山东分公司警告并罚款30万元。

百度百科显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于2001年12月23日成立。法定代表人邓刚,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证范围内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办理各种法定人身保险业务;与国内外保险公司及有关机构建立代理关系和业务往来关系,代理外国保险机构办理对损失的鉴定和理赔业务及其委托的其它有关事宜;与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建立代理关系和业务往来关系;经批准参加国际保险活动;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等。

(来源 山东银保监局)

易小编 本文来源:网易济南 责任编辑:刘东_wf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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