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火灾安全隐患,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我市决定自1月15日起至3月15日止,在全市范围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每年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爆炸、火灾以及人员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同时,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镁、铜、铯、锶等金属颗粒物。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是刺激性和腐蚀性极强的酸性氧化物。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气体一时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燃放鞭炮所发出的噪音对市民的生理和心理都有很大的影响。它不仅会损害我们的听力,还会损害人的心血管系统。在人口相对密集的地方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另外,把宝贵的资源纸张、化工原料都燃放掉,使大街小巷遍地狼藉,放完走人,产生的大量垃圾,给环卫工人造成了严重的清理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