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自规听告[2022]1号
青岛临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位于泉州路以西、北京路以南地块的城投·瑞园项目规划方案,我局已依法受理。因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相关利害关系人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申请听证,对申请听证的,我单位将在接到申请后20日内组织听证。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告知如下:
一、利害关系人范围:项目周边小区业主、建设单位。
二、参加听证人数:参加听证的利害关系人数不超过5人,超过5人的,由利害关系人推选1-5名作为听证代表人;不能推选产生的,抽签决定。
三、提出听证申请的时间和方式: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本告知书下达后5日内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证明材料等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四、听证方式:听证以听证会的方式公开举行,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参加。
五、申请听证受理地点: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13办公室。联系电话:0532-82289301
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12日
来源:胶州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