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上午,东营市生态环境保护纠纷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举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玉国参加活动并致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财政局、东营仲裁委有关领导参加活动。
据悉,人民调解作为一项诉讼程序之外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法律制度,对涉生态环境纠纷的源头预防、前段化解,减轻纠纷处理成本,促进环境保护和社会和谐稳定起着重要作用。前期,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东营仲裁委联合签发了《关于在东营市人民调解中心设立生态环境保护纠纷委员会的通知》,决定在东营市人民调解中心设立生态环境保护纠纷调解委员会,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营指示要求的又一重要实践,将有助于整合优势资源,以更专业的调解方式和手段,推进环境污染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对于保障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环境矛盾依法解决有着重要意义。同时,通过调解环境污染纠纷,也将强化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严守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意识。
张玉国表示,市生态环境局作为重要成员单位,将认真落实好相关职责分工要求,积极宣传引导群众通过调委会解决生态环境纠纷,组织专业人员力量全力支持调委会开展纠纷服务,全面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纠纷调解工作开展。同时,与相关部门、单位携手并肩,共同将调解委员会打造为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新阵地,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纠纷解决的新平台,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水平,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