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对财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坚持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认真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承办科室和承办人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
(二)细化主动公开内容
对本单位政府信息进行梳理,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动态更新。
(三)加大规范性文件公开力度
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及时对已经发布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进行清理。
(四)加强信息解读力度
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及时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积极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五)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加强财政部门网站建设,统筹运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扩大信息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市级财政预(决)算在人代会或其常委会批复后,依法将财政预(决)算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二)做好财政收支信息公开
坚持每月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
(三)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督促市级预算单位“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加强对单位经费使用情况监督。
(四)推进财政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依法向社会公开财政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
(五)加强人事管理信息公开
做好我局干部任前公示、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工作。
(六)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明确PPP项目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细化公开内容、时点和方式,确保及时充分披露入库PPP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方案、评价论证报告、采购文件、项目合同等关键信息,并要求示范项目率先公开,实现项目在阳光下运作,强化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推动项目规范实施。
(七)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加强对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监督,促进公开内容的规范。加大对政府采购领域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公开的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八)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答复程序及格式,加强申请的分类管理。
三、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对公开指南进行复查,内容缺失或者更新不及时的,及时完善相关内容。
(二)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
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责任部门:办公室)
(三)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
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并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展现。(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相关股室)
(四)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
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责任部门:办公室)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股室要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分管领导要适时督导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分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二)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
局办公室牵头本局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常规工作,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府网站等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
(三)细化责任
各股室要按照责任分工,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并抓好落实。协办股室要密切配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查和总结
局办公室将适时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责任股室要认真总结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告落实情况。
来源:胶州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