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区检察院喜获
全国检察机关两项国家级荣誉!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评选结果的通报》,东港区检察院控申部门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东港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控告申诉职能,潜心做好群众工作,依托12309检察服务大厅,整合控告申诉、司法救助、国家赔偿,着力打造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式的检察服务,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文明窗口”和控告申诉检察队伍能力素质建设,把释法说理贯穿于接访、办案全过程,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综合治理,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东港区检察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评为“节约型机关”。
近年来,东港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节约型机关的创建工作,积极推行绿色办公,节约水、电、办公耗材,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让节能减排深入人心,在全院形成勤俭节约、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02
东港区陈疃镇喜获
“省级园林城镇”称号!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城镇园林绿化工作水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235号)要求,组织开展了2020年省级园林城镇评价工作。
本次评价根据《国家园林城镇标准》要求,严格按照资料审核、遥感审核、现场考查、综合评审等程序进行。评价结果如下:
孝直镇、安城镇、八陡镇、敬仲镇、税郭镇、齐村镇、西王庄镇、邹坞镇、陶庄镇、阴平镇、城头镇、洪绪镇、西岗镇、木石镇、仙河镇、大王镇、弥河镇、龙池镇、下营镇、山旺镇、陵城镇、香城镇、太平镇、峄山镇、张庄镇、泗店镇、伏山镇、陈疃镇、表白寺镇、华店镇、刘桥镇、姜楼镇、泊头镇等33个镇达到省级园林城镇评价标准。

03
近年来,东港区积极落实省级统筹工作要求,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农民工、个体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为重点,持续扩大参保覆盖面。
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准确解读政策,提高企业职工依法参保和主动缴费意识。为了扩大群众对社保政策知晓度,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通过“东港人社”微信公众号推广社保政策;在社保大厅开展企业社保业务网办教学小课堂;联合税务、农商行、日照银行,进行网络直播,解读社保政策;深入工厂、企业、社区、村镇大集,把社保政策送到群众手中。
加强基金风险防控,开展社保稽核,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对上级反馈的社保基数虚报疑点信息,积极开展排查,对涉事企业和全区随机抽取的参保企业进行社保稽核,做实社保基数。开展了待遇冒领的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核实处理,对待遇冒领人员启动追回程序。
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提升服务能力,构建多元化企业社保办理方式。为解决企业和群众“多地跑”、“多次跑”、“折返跑”的问题,结合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便民服务工作。目前社保转移、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参保证明打印、等多项业务实现了“全程网办”、“跨域通办”,在服务大厅设置了通办业务服务窗口,让群众“最多跑一次”就能完成业务办理;积极推进“零跑腿”、“不见面服务”的服务方式,开通了服务热线、QQ群、微信群,多渠道受理业务诉求,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