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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发布最新人事任免!

2021-12-30 10:49:58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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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二十八号)

平邑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陈士贤的提请,于2021年12月29日决定任命:

王玉东为平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高 强为平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顾召萍为平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现予公告。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二十九号)

平邑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陈士贤的提请,于2021年12月29日决定任命:

魏 伟为平邑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法强为平邑县公安局局长;

闫学用为平邑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永恒为平邑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鲁晓峰的平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王安存的平邑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光辉的平邑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马超群的平邑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十号)

平邑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刘晓飞的提请,于2021年12月29日决定任命:

魏新春为平邑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现予公告。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十一号)

平邑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成国的提请,于2021年12月29日决定任命:

邱金山为平邑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

现予公告。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十二号)

平邑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左星宇的提请,于2021年12月29日决定任命:

陈玉伟为平邑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

现予公告。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十三号)

平邑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1年12月29日决定:

接受陈士贤辞去平邑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依照法律规定,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现予公告。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十四号)

平邑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1年12月29日决定:

接受刘晓飞辞去平邑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依照法律规定,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现予公告。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十五号)

平邑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1年12月29日决定:

接受王成国辞去平邑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依照法律规定,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现予公告。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十六号)

平邑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1年12月29日决定:

接受左星宇辞去平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依照法律规定,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现予公告。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十七号)

平邑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1年12月29日决定:

王玉东为平邑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现予公告。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十八号)

平邑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1年12月29日决定:

魏新春为平邑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现予公告。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十九号)

平邑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1年12月29日决定:

邱金山为平邑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现予公告。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四十号)

平邑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1年12月29日决定:

陈玉伟为平邑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现予公告。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刘东 本文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 责任编辑:刘东_wf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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