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青岛市委常委、胶州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刘建军在市级机关办公大楼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李晓光、孙晓兵等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部分镇街、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汇报,就下步工作,刘建军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市正确方向。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细照深思笃行上见成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有效地落实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进一步扛牢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政治担当。
二要聚焦重点任务,统筹抓好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常态化开展好陪同执法、体验式执法等活动,全面落实党委文件、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切实提升依法决策水平。要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只要是市场主体就平等对待,只要是合法经营就一视同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坚持和发展更加完善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和引导律师参与信访、领导接访和群体性事件处置,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努力营造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良好风尚。
三要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新局面。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各协调小组要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左右联动、上下贯通的法治工作格局。要聚焦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任务进展,聚焦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督查,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确保各项任务高效完成。
来源:胶州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