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潮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提示函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功能区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用人单位:
根据山东省气象台天气预报,受强冷空气影响,自23日夜间起,我省迎来一场寒潮天气,预计本次寒潮最低气温出现在26日早晨。
为做好雨雪降温等恶劣天气下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工作,各用人单位应科学确定工作时长和劳动强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劳动保护措施,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特别是环卫、建筑等户外工作者,以及网约车、外卖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用人单位确因寒潮天气需要合理调整工作岗位、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劳动者应当予以配合并遵守相应制度规定。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