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年,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大行二村村民,因对法院判决不满,多次携其父亲王某江以越级上访为要挟提出过高要求。2021年12月15日,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5天。
涉案人王某年的哥哥王某波,1990年因邻里纠纷将人打伤致残,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同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法院将王某波的四间房屋依法评估核价执行给受害人。受害人后因伤情及并发症死亡,受害人的母亲也于几年前病逝。随后,王某年携其父亲王某江,以法院判决不公,其房屋当年不是王某波盖的,而是父亲王某江盖的为理由,要求将受害人依法获得的房屋维修好归还王某江,并对王某江赔偿40万元。
为了化解该问题,加之考虑到王某江年事已高,胶州市有关单位根据信访工作“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安排专人与其反复协商,做其思想工作,并提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对其生活中的困难进行帮助。但是,王某年拒不同意,并扬言自己是陪同父亲王某江出行,只要不满足其要求,就要陪其父亲不断上访,直到同意其要求为止。王某年的行为不仅干扰了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也影响了法治社会的公平正义。最终,王某年的行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信访是公民的权利,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无可厚非,但必须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式越级上访,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对于企图“以访谋私”、“以访施压”来牟取不当得利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果断予以打击,狠刹以信访为名实施非法行为的歪风邪气,倡树全民守法的良好风气,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通讯员:张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