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围绕中央关于事业单位改革发展战略部署,将事业单位信用监管工作纳入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出台了《关于在事业单位全面实施信用承诺制度的实施方案》《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信用积分管理办法》,将信用嵌入到事业单位监管全过程,打造了信用承诺、信用积分、信用平台“三线并轨”模式,形成了部门联动、单位自律、公众参与相结合的事业单位信用体系,相关经验做法被中央编办和“信用中国”“信用山东”等多次进行宣传推广。
实施事业单位信用承诺,严明基准线,坚持规则先行
定规范。区委编办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联合区社会信用中心印发《方案》,统一制定《事业单位信用承诺书》《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信用承诺书》格式化文本,明确信用承诺书内容主要包括履职尽责、申办相关登记、法人证书使用等方面,指导事业单位进行信用承诺。另外,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一律重新作出信用承诺。
严公示。区委编办、区社会信用中心联合对事业单位承诺事项进行审核确认后,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公开,将事业单位信用承诺书分别上传至“垦利机构编制网”“东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对事业单位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
强运用。将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承诺践诺情况纳入事业单位信用记录,作为对事业单位信用积分量化的重要依据,对不承诺、践诺或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的,作为今后开展失信联合惩戒等行政管理事务工作重点对象,强化事业单位信用自觉,引领事业单位提质增效。
推行事业单位信用积分,串起约束线,引导自我管理
建立信用积分体系。对组织与实施、信用信息、信用积分评价细则、信用等级评价及查询等方面内容明确“立规矩”。信用信息类型收集注重“多点输入”,将事业单位的基本信息、社会信用信息、职业信用信息、经济信用信息、司法信用信息等信用信息类型全部归集,作为信用积分的评定依据,建立了完善的事业单位信用积分评估和应用体系。
创新信用评分模式。《办法》结合事业单位监管实践“量身定制”评分模式,按照“基础信用分+评价信用分”的积分评价模式计算。基础信用分为100分,评价信用分根据事业单位的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进行不同程度的加分或者减分,且同一信用信息事项的,按最高加、减分值计算,不重复加、减分,明晰赋分标准,加强对事业单位信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实施信用动态修复。《办法》第五章第14条要求实行信用积分动态管理,建立信用修复机制,明确了信用修复的范围、条件,规定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限内主动纠正自身失信行为,履行完本单位应尽义务,可进行信用修复,增加本单位信用积分,提升信用等级。制定信用信息异议处理细则,事业单位可对认为的信用积分或等级评定有误的情况提出异议,由信用管理部门进行核查处理,使得信用管理从静态锁定转为动态循环,确保信用体系公平公正。
打造事业单位信用平台,架设突破线,实现数据集成
数据采集,纳入“双随机 一公开”全过程。为积极做好“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衔接,依托事业单位信用平台,将“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全链条、全过程、全时段数据录入,在采集广度上,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一单两库”数据全部导入事业单位信用平台,确保随机抽查有序开展;在采集深度上,把抽查情况、结果公示、反馈整改情况全流程纳入数据库,确保抽查结果可查可溯。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结果作为事业单位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纳入事业单位信用档案,为事业单位信用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数据分析,开展信用等级评定。按照“大数据+信用评估”的思路,以对信用积分的精细化管理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公共信用信息全部纳入信用管理范畴,从内部、外部两个层面对事业单位的信用记录变化进行实时监测、量化分析,实现信用记录动态化调整,并转换成“信用分数”。设立七个事业单位信用等级,分别是:A+、A、B、C、C-、D、D-,每个信用等级对应相应积分范围,在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中对信用等级低的事业单位,逐级扣除相应的分值,强化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同时,平台自动设置积分年度清零功能,当年度积分自动清零,推动事业单位信用自新,确保信用体制机制长久活力。
数据互联,实现一个平台并轨运行。将数据先行的理念贯穿信用管理全过程,打造数据交换“总平台”。事业单位信用平台对接联通我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打破了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孤岛”,失信信息、奖励信息等均能实时推送至平台数据库,自动换算为信用积分分值,增强了信用积分制度实施的便捷性和智慧化。信用平台实现了全量的数据资源调度、智能的分析研判统计,也推进了平台统一化、流程集约化、协同数字化,切实提高事业单位信用监管速度与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