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是公民的权利,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无可厚非,但必须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式越级上访,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近日,胶州市九龙街道依法处理了一起违法越级走访案件,四人因违法信访受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涉案人员徐某飞、张某欣、罗某荣、罗某进是九龙办事处西营村村民,因对土地征迁评估价格不满,拒绝为公益事业倒地,多次以越级上访为要挟索取高额补偿,于2021年6月至11月先后四次进京,在劝返过程中,工作人员屡次告知越级上访违反《信访条例》规定,应遵守《山东省信访条例》第十三条和第二十六条规定“遵守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根据信访事项性质和管辖层级,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国家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对以走访形式跨越本级和上一级国家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上级国家机关不予受理,并引导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提出。”
为化解该案,办事处安排专人与其反复协商,做其思想工作。但以上人员拒不同意,要求在安置补偿方案的基础上额外增加安置面积100余平方或货币补偿100万元以上,扬言只要不满足其高额诉求,就要不断上访,直到同意其要求为止。在多次协商下,该仍然不同意,坚持自己高要求。2021年12月2日,以上四人再次越级进京上访,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7日。
信访是公民合法权利,但越级走访、缠访闹访,严重扰乱正常信访秩序,是违法行为。企图“以访谋私”、“以访施压”来牟取不当得利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果断予以打击,狠刹以信访为名实施非法行为的歪风邪气,倡树全民守法的良好风气。(通讯员:张鹏)